今天是2025年1月17日  星期五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杭州律师郑君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由一案例出发讨论过失相抵规则在…
 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基…
 刑事申诉告知应注意事项

与国际接轨 国外汽车“三包”规定

作者:   时间:2012/3/26 8:49:04   来源:   点击:3087   [ ]

    美国人把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不良汽车称为“柠檬车”。“柠檬法”是各州规定的保护购买了有缺陷汽车的车主权益的州法律规定的总称,尽管各州间有些条款的细节不尽相同,但基本的精神没有大的差别,总的来说就是,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的有缺陷的车辆,在合理的维修次数后制造商仍没能修好,这辆车就可能是一辆“柠檬车”,消费者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以其他方式补偿。

    1982年,“柠檬法”正式出台,同期市场回收更换汽车数量大幅上升,汽车制造企业蒙受损失,但随后更多企业将重点放到了技术革新、质量管理和品牌塑造上,“柠檬法”倒逼美国汽车产业提升发展,铸就了福特、通用等一系列家喻户晓的世界汽车品牌。

    无独有偶,在亚洲的汽车生产大国韩国,其民法中的“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用户赔偿。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根据汽车的特点,韩国的厂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

    日本1994年颁布了“产品责任法”(简称“PL法”)。其中规定了由于产品的缺陷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要追究责任,并明确规定用户无需举证缺陷的原因。

上一篇:今后“问题车辆”可以退 汽车消费纠纷
下一篇:高投诉率呼唤“三包”法案出台 汽车消费维权将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