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郑律师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被告人黎景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胡某危险驾驶——浙江危险驾驶第一人

作者:佚名   时间:2012/6/6 10:17:49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707   [ ]

【案情概要】
  2011年5月1日中午,被告人胡某和朋友一起在瑞安市塘下镇塘西村中心路榕树下饭摊饮酒,然后驾车途经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大道与高东一路交叉路口时,轿车前部碰撞刘某驾驶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造成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及其乘客等五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胡某送伤者至塘下人民医院治疗。交通警察接警后到医院抓获被告人胡某,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mg/100ml。
  瑞安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入选理由】
  本案是浙江省首例危险驾驶案,宣判后,人民法院报、浙江日报等媒体纷纷以浙江醉驾入刑第一人为题进行了报道。

上一篇:醉酒驾驶致四人死亡 一审被判无期
下一篇:胡某危险驾驶——全国交警醉驾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