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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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怎么办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为你支招!

作者:佚名   时间:2012/5/23 9:31:49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5888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广大网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事故认定书不服,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上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二,若过了复核申请的时间且伤者已经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要求法院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决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杭州交通事故律师认为肇事方可以借助法院审理的机会再次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作为证明交通事故情况的证据,不能直接成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一方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存在不合理之处的,可以请求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另外,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案件其具体细节都有所区别,应区别对待。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友情提示:一般在实务操作中若没有明显错误,提起复核意义不是很大,但提起复核对后期法院审理中有一定的帮助,建议:若不服事故认定书,且有相应的根据,应提起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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