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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司机事故逃逸 保险公司免责不赔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5 20:55:06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063   [ ]
   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尽管已为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还是依据保险条款免责。

  10月16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司机王祖丰的诉请。 2005年9月22日,王祖丰与中国人保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机动半挂大货车投保。双方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05年12月22日晚11时,王祖丰驾驶大货车在沪杭高速公路与一小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王祖丰驾车向上海方向仓皇逃跑,后被警方截获。经认定,王祖丰负事故全部责任。向受害人赔偿后,王祖丰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以其驾车逃跑为由拒绝理赔。


(郑律师指点:这里的保险公司免赔是指除交强险之外的保险免赔,交强险对于受害人来讲仍然是可以主张保险公司先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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