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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延误将降低事故赔偿数额

作者:佚名   时间:2012/2/29 13:33:19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762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交通事故的伤亡鉴定时机选择错误将直接影响后来的赔偿结果,如果不能很好的把握这个鉴定的时机或者因为一些事情的影响导致伤残鉴定的结果不准确,赔偿的几率将会大打折扣,什么时候去做鉴定效果最好呢?对这个问题我们常听到不同版本的答案。
    A、第一次出院后
    B、病情痊愈之后
    C、出院三个月后
    D、二次手术以后
  以上答案都不正确,但由于说出这些答案的人有可能是交警、可能是医生、可能是熟人、可能是律师,所以很容易对受害人产生误导。我们经常遇到这些被错误观点误导的受害人,在出院后很久甚至取完钢板以后才去做鉴定,大部分都评不上伤残级别。
  根据浙江杭州地区的司法实践,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时去做鉴定效果最好。这时,你可能是在一次住院期间,也可能是二次住院期间,也有可能是一次手术已出院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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