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常收到网友咨询,伤残鉴定怎么做?保险公司会认可吗等伤残鉴定的相关咨询。在此,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整理相关伤残鉴定的小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交通事故中,车上人员伤残了,到哪里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才认可?是否要委托书呢? 答: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一般是指定的医院,当事人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或者由当事人直接到司法鉴定所委托定残。以上合法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保险公司一般均予以认可。 简单地讲,对于事故中的人员伤残事故,需要到到交警队先取委托书,在委托书上有明确的地址,到任何一家都可以;如交警有特别指定,就需要到指定的地方去鉴定,鉴定是需要带好病历卡等相关证明,鉴定费用1000元以上。 【评级伤残鉴定的依据】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相关法律依据】 1、公安部程序规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具体事项建议咨询律师,杭州交通事故律师郑律师咨询热线:1537209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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