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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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第三人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作者:佚名   时间:2012/2/18 10:15:31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044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如果您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他人伤亡事故,或者本车上人员受伤。应即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
    事故结案前,所有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肇事方)先行支付。但是因为条款规定: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所以在支付前,您最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免在索赔时发生麻烦。
    索赔时提供保险单正本、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和伤残证明以及各种有关费用单据。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申请以上各项费用,都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涉及误工费,需提供伤者的工资证明;造成伤者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鉴定等。但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的总和不能超过赔偿限额。


关键词:撞伤第三任,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事故赔偿,赔偿项目,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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