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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优先是时代的一个进步,同时也责任重大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11 19:50:37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2805   [ ]

    今年上半年,杭州客运量达38.7亿人次,日均超过2126万人次,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已达39%,创造杭州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的新高。随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的不断上升,公交优先也成为缓解拥堵,提高出行效率的重要手段。

    目前,各地城市都在大力倡导公交优先,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公交优先”的思路虽暂时没有国外一些城市那样层次分明,但也已经初现端倪:公共交通用地优先、投资优先、路权分配优先、财税扶持优先也早已被提出。而现实中,一些司机朋友显然对“公交优先”的思路存在误解:“公交优先”俨然成为“公交特权”。

    公交优先,首先是路权优先,开辟公交专用道、增加专用线长度、增设快速公交线路等等,这一系列的措施在硬件上给公共交通出行提供了优先的条件。然而,一些司机将公共交通的优先权利当成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理由,认为自己的违章无所谓。交警在制止公交车违章时,往往会遭到乘客的埋怨和不理解,而过分强调人性化执法,也会助长公交车司机的侥幸心理。据郑州晚报报道,仅在2007年,郑州公交引发的交通事故就有73起,造成11人死亡、82人受伤。大街上,公交车并排行驶、不靠站停车、随意变更车道、压实线超车、强行调头等状况屡见不鲜。公交车强行并线,不遵守交通规则,利用自身优势给其他社会车辆带来潜在危险,这些都已经成为每天路上的常见现象。

    在公共交通享受优先权的同时,公共交通所承载的安全责任也应该更加日益重视。公交之所以优先是因为公交承载了更多的乘客,实现更多人的顺利出行,而这些人的出行安全也自然成为了公交司机的必然责任。在政策上,大力倡导公交优先能更快的使出行的人流动起来,这是公交优先的本质。但是,承载更多人的公共交通所承担的安全责任也应该更大,不仅仅是对自身乘客的安全负责,更应该对其他为公交优先做出让步的人负责。公交优先不应该只是享受社会所给予的权利,也要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明晰社会责任。

    公交优先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公交责任则更应该成为优先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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