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19日  星期六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杭州律师郑君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决交通事故纠…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的用处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如何书写交通事故起诉状?

杭州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详解

作者:佚名   时间:2012/6/24 9:05:14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2838   [ ]

    一、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 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上一篇:撰写交通事故起诉书的注意事项
下一篇:交通事故诉讼中举证期限及要求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