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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诱发癫痫获赔偿

作者:佚名   时间:2012/3/9 18:15:49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510   [ ]

    2010年3月6日,吴克强被唐海强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撞伤,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双额颞脑挫裂伤伴血肿、枕骨骨折。原审法院认定唐海强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判决唐海强赔偿吴克强医疗费等计3万余元,该案已经原审法院执行终结。事故发生7个月后,吴克强开始出现突然四肢抽搐、意识不清、口吐白沫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系外伤性癫痫。吴克强向原审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原审法院审理判决唐海强赔偿吴克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4.3万余元。唐海强不服,提起上诉。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经医学鉴定部门鉴定,吴克强的癫痫与遭遇本次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肇事者唐海强应对吴克强因本次交通事故继发的癫痫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驳回唐海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关键词:交通事故赔偿,诱发疾病赔偿,交通事故受重伤,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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