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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

作者:佚名   时间:2012/3/5 11:26:06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571   [ ]
    交通事故事故因其往往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而产生纠纷,已经成为历年来法院审理案件最多的一种纠纷,另外,也因为法律的一些规定描述十分严谨,使一些不太了解法律的人,经常因一字之差导致理解错误,很难区分他们之间的差别,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曾对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和伤残认定之间的区别做过详细解析,现在对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做如下分解: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不是一回事,伤情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伤情鉴定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般由法医负责鉴定,如交通事故肇事罪里的轻、重伤即为伤情鉴定。
    伤残鉴定指在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后,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有资格的医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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