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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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当事人应当怎么办?

作者:佚名   时间:2012/2/29 18:45:47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424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惊慌,保护好现场并拨打122、120,具体可如下操作: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并提醒受害方可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的可咨询律师,杭州郑律师咨询热线:15372098360


关键词: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处理,肇事车辆,车辆驾驶员,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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