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替被抓,涉嫌保险诈骗罪。
今年50多岁的张某某原是汉中市南郑区某公司经理,而47岁的李某某安是他的下属,也是该公司副经理。
2017年6月14日晚10时许,张某某饮酒后驾车行驶至南郑区草堰村附近一转盘时,不慎将车辆撞向路边绿化带,造成车辆右前部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因害怕酒驾被保险公司拒赔,便给下属李某某打电话,让他前来帮助处理交通事故。
随后,李某某打车赶到现场。途中张某某给李某某打电话说,他是领导,晚上出了交通事故影响不好,让李某某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为躲避野狗而撞上路边绿化带造成单方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
李某某报案后,保险公司按程序对张某某的车辆进行了定损理赔,并于2017年6月30日向张某某支付了保险理赔金69845元。
在法庭上,张某某供述,当天他叫了代驾,但因为对方要100元代驾费,他觉得费用高就让代驾走了。没想到在开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因打电话造成方向打偏而撞在了绿化带里。而李某某供述,他赶到现场发现车辆安全气囊弹开,车辆右前脸受损严重,右前轮内陷,根本无法行驶。考虑到张某某是他多年的领导,便按照张某某教他的话向保险公司报了案。
去年6月30日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理赔金,到7月17日就发现了问题并向公安汉台分局经侦大队报了警。”13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说。
根据判决书显示,赔付后保险公司理赔中心稽查部门发现该车为单方肇事,未报交警部门进行勘察,且车辆驾驶员并非车主本人,核查为可以肇事,因此才到公安机关报案。
“第一天警方传唤的时候,张某某还不承认,但第二天就主动投案自首了并交代了整个全部案件事实。”该法官说,同时张某某事发后还主动将69845元保险理赔金进行了退赔。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张某某自愿认罪并退赔了全部保险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李某某虽没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故意,但其冒充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案等行为为张某某获得保险金起到了一定作用,二人行为构成了共同犯罪。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认为: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对骗保行为都有专门的部门予以应对,如今监控等到处都是,广大网友切勿因小失大,悔之晚矣。
关键词:交通事故,保险诈骗罪,醉驾,保险理赔,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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