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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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作者:网络   时间:2014/3/9 19:54:40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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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报警。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六)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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