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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报废,想保留原有车牌号,该怎么办理?

作者:网络   时间:2013/12/14 10:51:31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6662   [ ]

    原机动车报废或办理转移登记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管所将收回该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实际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机动车报废或转移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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