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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交警能否扣留肇事车辆?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10 16:55:36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635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认为: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中交警暂扣车辆最长时间为30天。


    根据我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


   在新法未实施之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暂扣责任方的肇事车辆,责令交通事故责任方预付事故赔偿金,一旦对方拒绝预付或预付数额不足的,事故车辆可以长期扣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新法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既保护了伤者的权益,又体现了对车主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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