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下午6点半,曹建明驾驶着一辆考斯特大型普通客车,沿南岸区谢陈路一路下坡,行驶到隆鑫钢材市场人行横道线。
路口交通信号灯开始变换,从绿灯转为了黄灯,当曹建明还没开到停止线时,黄灯就开始闪烁起来。曹建明第一反应就是踩油门,赶紧冲过人行横道线。这时,马路上出现了一个人影。曹建明根本来不及踩刹车,直愣愣地撞了上去。“砰”的一声,走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朱君倒在了考斯特车轮前。朱君当即被送往重医附一院住院治疗。2010年11月29日,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了《临床学司法鉴定意见书》,朱君因车祸导致颅骨缺损,已处于植物人状态,伤残程度属一级。
挂靠考斯特是问题车辆
朱君住院治疗了469天,巨额的医疗费已使她一家人无力承担,于是一纸诉状将肇事客车的5个合伙人,以及车辆挂靠的万德物资有限公司(下称万德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曹建明与方亮等4人成立公司经营旅游车辆。2006年8月20日,公司股东方亮从熟人手中转手买进了一辆挂靠于万德公司经营的考斯特大客车。同年年底,万德公司知情后让方亮转户,但一直未果。
自从考斯特挂靠以来,万德公司从未收取过管理费,也没有要求方亮购买车辆保险,直至事故发生后,考斯特也未投保交强险。法院认为,曹建明驾驶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制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而肇事,导致朱君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个月内每个月还10万
庭审中,曹建明对朱君请求的赔偿费用无异议,但不同意一次性支付。
经法院审理,朱君受伤后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159188元。
法院最终判决,全部费用由曹建明赔偿,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10万元。剩下的赔偿费用,从2012年1月起,每月底支付10万元,直到付清为止。重庆万德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的连带责任。
按曹建明需赔偿的费用计算,每个月还10万元,他将背负这个沉重的担子整整20个月。而这笔巨额赔偿,是他当时为节省几十秒而闯黄灯造成的。
究竟黄灯的作用何在?遇黄灯,何时该行,何时不该行?
昨天,南岸区交巡警支队民警介绍,黄灯闪烁信号通常是用来提醒各方向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叉路口的信号,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黄灯亮起时,车辆已越过停止线则可继续前行。
“如黄灯亮起时,车辆没有驶过停止线,仍强行越过而横穿路口即视为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说,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闯黄灯”也属于违法行为,一般司机经常不注意这个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提醒,哪怕只剩一个车轮没越过停止线,只要黄灯亮起,车辆就必须停下来。“闯黄灯”是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驾驶员应对此提高认识,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昨日,渝中区较场口,黄灯3秒仍有车往前冲。
如果你非要趁黄灯时通过———
前面有两辆车,小心通过
“能抢一点时间就是一点时间。”昨日,重庆晨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驾驶员,其中一名司机如此回答。被采访的几名驾驶员全都闯过黄灯,而且每个人都有“充分”理由,并未意识到闯黄灯是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重庆晨报记者在江北区建新东路一十字路口处发现,从黄灯亮起再转至红灯的时间有3秒。而建新东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很多,一些小轿车跟随在公交车后,遇见变换黄灯时,指示灯已被高耸的公交车车身挡住了,跟在后面的轿车很“自然”地通过了黄灯。而后面的车也会毫不犹豫地跟随其后闯过黄灯,直至红灯亮起。
据观察,3秒黄灯的时间最多能有3辆车“闯关”。
驾驶员小谢甚至闯黄灯闯出了“经验”:一般情况下,亮起黄灯时,如果他前面只有一两辆车,他还是会冲。“如果黄灯时都过了3个车了,我还是悠着点。”
小谢说,他其实知道当车辆没有全部驶过停止线时,黄灯亮起时,车辆必须要停。但是一般情况下,他还是会跟着大家一起挤。
“我知道不应该闯,但没想到这属于违法行为。”经调查了解,原来大部分驾驶员都跟小谢一样的心理,知道遇黄灯应减速或停车的规定,但仍然会铤而走险,为了节省十几秒红灯等待时间而冒险闯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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