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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常识

作者:佚名   时间:2013/2/19 21:05:42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734   [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执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体现。一方面,理赔工作做得好,被保人的损失才可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保险的职能作用才可能发挥,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运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安定才可能得到保障,保险公司的信誉才可能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保险理赔,可以检验承保业务的质量,暴露防灾防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便于公司进一步掌握灾害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指违约方受理受损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可见,索赔和理赔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应注意:

  1.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国外买方提出的单证和出证机构的合法性;

  2.要认真作好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分清责任;

  3.要合理确定损失程度、金额和赔付办法。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 可分为"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

  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 , 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 , 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免赔额的规定是国际和国内保险公司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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