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建议:交通事故涉及人伤的,不要私了。这里举一个交通事故私了的一个案例:
一辆皮卡车在某市某医院门口掉头转弯时,一位行人走过来,在皮卡车的反光镜上撞了一下摔倒在地。由于当时觉得情况并不严重,双方都没有报案,司机私自给了她300元钱,就算了结。
结果,当天晚上,被撞女子出现下身大出血——伤者不久前刚做了人流手术。因为病情严重,进行了子宫切除,造成巨额医药费。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才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各位车友: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同时,车主要切记,车撞车时如果当时情况不是很严重可以选择私了,但是在车撞人的情况下,不管当时情况如何都要选择及时报案,绝对不能私了,否则可能出现案例一样的后续麻烦。
这个事故当时私了了,哪怕在交警队协调处理也是没用的,哪怕双方都签字的,因为当事人不是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当时300元私了肯定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调解协议书,这样的明显有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就算是在交警队签了事故调解书,并约定今后双方权责互清,互补干涉也是没用的,受害者只要找一个协议书是没有写的起诉理由,仍旧可以起诉肇事者的。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友情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立即报警,并告知保险公司。涉及人伤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郑律师咨询热线:1537209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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