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辆保险:是指以机动车的车身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我国交通运输工具保险中最为普遍的险种之一。《机动车保险条款》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两种: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从性质上讲车辆损失险属于典型的交通工具保险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二者有较大区别。①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致车辆损坏保险公司(保险人)按规定给予赔偿。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必须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机动车辆险的投保人必须是对机动车辆具有保险利益的人。通常是指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租用人以及代管人等。②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毁损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与车辆损失险不同它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所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无形财产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民可以向保险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受害人可以依此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交通事故伤害保险是旅客伤害保险的另一种形态目的是为了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因与行驶中的交通工具发生碰撞或因交通工具自身发生火灾、爆炸等所蒙受的意外事故伤害情况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3)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有形财产保险的一种。货物运输保险的标的比较广泛一般说来只要是适于运输工具装载的物资都可以作为货物运输保险的标的包括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依照我国的法律和法规规定下列物资不能作为货物运输保险标的:①国家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②托运人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或部颁标准包装或者没有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进行包装的货物;③无法鉴定其价值的物品。根据《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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