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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与侵权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能否撤销、反悔

作者:佚名   时间:2012/9/11 10:38:50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2870   [ ]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因不懂法律,为了获得治疗费,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就以医疗费加上一点赔偿,就签了协议,对索赔权利进行了处分。事后,因咨询律师或从其他途径了解到应获得的赔偿远不止这么多,受害人感到无比后悔,但是因已签过了协议,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对于上述情况,协议是否有效,成为受害人能不能反悔的关键,这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很大争议。有些人认为协议有效,但可以撤销,理由就是协议显失公平,有些人认为协议无效,因为只有一方侵权人签字,受害人没有放弃对其他侵权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律师认为:自愿达成的协议,在没有强迫、威胁等特殊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因此,作为受害人在签署调解协议书时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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