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既判力的判决、裁定而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由于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第二审程序也是终审程序。下面就开始介绍道路交通事故诉讼中的二审程序及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一、提起上诉 当收到一审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判决后,经过考虑,如果认为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需要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予以纠正的,就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提起上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从《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的期间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要提及的是,在递交上诉状的同时,一审人民法院也会通知上诉人及时交费。诉讼实践中,一般均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递交完上诉状后,第一审人民法院会将上诉状副本送达被上诉人。在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后15日内,是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的期间。之后人民法院才会将一审案件的全部卷宗移送到二审人民法院。 这里要说明的是,从一审判决到卷宗移送到二审人民法院,这期间的时间幅度还是相当大的,至少也要经过二三十天的时间。在受案量较大的北京地区,按规定在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的5日内将案卷移送到二审人民法院,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法院的案件受理量实在是太大了。有的案件从一审宣判到移送到二审人民法院可能要经过2~3个月的时间,对此,上诉人应对该过程有足够的耐心和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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