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6月24日  星期二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杭州律师郑君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浙江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详…
 杭州交通事故风险案件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杭州哪个…
 杭州律师告诉你:交通事故赔偿中…
 请交通事故律师如何规避风险
 聘请交通事故律师有技巧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教你如何打交通…
问:交警这样处理我应该怎么做? 2016-03-03
你好,我在2月13日(年初六)11.24.33发生交通事故。我是直行,一辆摩托车横穿马路,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造成摩托车右腿骨折,送去医院以后,分3次垫付了共9000多医院费,伤者告知我后续大概还需要3W多的医疗费用。我让伤者自己支付后续的医疗费用,保留发票到时找保险公司报销。现在离事故发生已经有20天左右,交警一直不出事故责任书,他说如果想提车就要交3W5的押金,还说后续的所有赔偿费用也要我出!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要怎样才能提出我的车啊,这场事故到底谁的责任大?
答:交警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应当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在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就应当放车。  2016-03-03
上一篇咨询:请问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资料
下一篇咨询:滚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