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杭州律师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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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交通事故咨询 2014-07-30 我姐是杭州市萧山区人,最近出的交通事故,当时她骑电瓶车在斑马线上被一从超车道过来的小车撞击,当时已有两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等行人通过(见图),小车驾驶员自已说在斑马线前没减速也没刹车,而且当时没看到她人,是撞上电瓶车的后轮后人飞出撞上隔离桩,电瓶车损坏较严重,肇事司机无损伤,小车在前端的中间位置有点损伤,我姐医院诊断是左脑颅内出血及左脚踝关节处大片乌青,通过脑部手术,现已由重症监护室转为普通病房,虽然目前病情有所好转,观察其状况初步判断大脑还算清楚,能讲话,右脚稍有知觉,右手暂时没有知觉,其它就是各种炎症,由于我们这边事发时无人在场,交警是根据当时肇事司机的描述与现场勘察来进行事故认定,我们与交警进行了接触,交警告知我们事故责任有可能是5:5(还未出正式责任认定书);交警的理由:肇事司机在斑马线前没减速停车是肇事司机的错,除了这点肇事司机无其它过错,他说我们的电瓶车无牌无证,而且时速在20码以上(虽然由于有隔离桩的原因当时时速绝对超不过15码),可以算是机动车,若算机动车则需要行驶证及驾驶证,还有不论自行车还是电瓶车过斑马线须下车推行,虽然我们当初提出电瓶车的时速问题是个社会问题,至于无牌,在萧山区有60%以上的电瓶车均不上牌。
我们掌握的情况:
1、肇事司机这辆车是借来的,他自己有车,但出事后每次来交住院费他总是跟我们说他自己没车,我们经过调查,他有车,但他的车违章已超过12分未处理(有1次以上闯红灯),从这些违章现场的视频看均是他本人,后来我们将这情况跟交警说了,司机才承认自己有车,他说他的车在修还给交警出示了修车的发票(是交警说的,我们没看见)。
2、经查当时开车的确是肇事司机本人。
3、交警也说这人开车确实很马虎,我们提出有否超速及刹车痕的问题,交警说装ABS的车要在100码以上才有刹车痕,同时在那个路段没有监控。
4、由于我姐对当时的情况已不记得,她的电瓶车当时是在行驶还是在等对面车道上的小车通过(这条斑马线无红绿灯)还是个未知数,还有当时她戴有安全帽。
请你们明示:
1、你认为责任认定比例如何较妥?并提供法律依据或同类事故的处理结果。
2、如何赔偿?在赔偿过程中要注意那些问题?
3、在萧山出的交通事故,可否请杭州的律师帮助打官司?以及是否一定要在萧山法院起诉?
4、可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请尽快回复!!
20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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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因我证据材料无法确定事故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至于民事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可来电咨询。 2014-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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