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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家属同意交警能处理交通事故中的尸体吗?

作者:佚名   时间:2012/6/7 8:57:01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943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广大网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管部门经家属同意对事故死者进行了尸体检验,交管部门告知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否则依法处理尸体,请问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处理尸体?

  律师说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关键词:杭州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家属,交通事故处理,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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