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郑律师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2015浙江杭州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
 交通事故中肇事方与受害人达成调…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及步骤

未经家属同意交警能处理交通事故中的尸体吗?

作者:佚名   时间:2012/6/7 8:57:01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231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广大网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管部门经家属同意对事故死者进行了尸体检验,交管部门告知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否则依法处理尸体,请问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处理尸体?

  律师说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关键词:杭州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家属,交通事故处理,公安机关

上一篇: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注意事项
下一篇:在杭州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尸体是如何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