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郑律师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决交通事故纠…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的用处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如何书写交通事故起诉状?

杭州交通事故诉讼诉前准备要点及注意事项

作者:佚名   时间:2012/2/26 11:18:00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041   [ ]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准备,主要是指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所要做的准备工作,这主要包括确定被告、证据的收集与调取、受诉法院的选择、起诉状的撰写等几大问题。不要忽视诉讼前的准备工作,因为,诉讼请求的明确,诉讼策略和思路的制定,都是在起诉前形成的。诉讼的胜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原告在诉讼前是否对己方提起的诉讼有清醒的认识,是否有明确、清晰、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是否对将要发生的诉讼进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较为合理的预期,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如果当事人在准备不充分和考虑不周详的情况下,盲目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混乱的诉讼思路、不扎实的证据材料,都可能直接导致败诉和部分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的后果,甚至会影响到以后相关案件的诉讼,以致其应当得到的某些权利和利益得不到法律的救济和保护。
     特别是在交通事故类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诉前准备的工作尤为重要,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作为侵权类案件的重要子类型,其法律关系复杂,牵涉到多方利益(至少包括受害人、侵权人、保险公司,有时还会涉及更多的诉讼主体),并受到多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调整和制约(如《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等)。因此,在交通事故类案件当中,如果当事人在诉前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么往往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白费力气。这也是有些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旷日持久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交通事故诉讼,诉前准备,诉讼注意事项,诉讼要点,诉前证据

上一篇: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下一篇: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向法院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