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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处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作者:佚名   时间:2012/2/15 8:38:08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5068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提醒:交通事故处罚与事故认定书不是同一概念,后者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在实务操作中已经得到普遍认同),而前者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做出复议决定。
  2.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关键词:交通事故处罚,事故处罚不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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