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君律师整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索赔范围多大”、“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该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附加前置条件,只要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的普通规定即可提起一审诉讼。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符合规定的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3、举证要求: (1)当事人起诉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a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 b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c确认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d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e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2)外国、港澳台当事人提交法院的诉讼材料需要办理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的主要有: a用于认定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国籍身份、资格证件。包括护照、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原告在起诉时提供)。 b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的文书,一般指授权委托书。 c合议庭认为需要办理证明手续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诉讼证据,一般包括境外证人的证言、当事人的案情陈述、书证(如合同书、物权凭证、债权文书等)、国外有关政府机关登记的文件(如医院的出生证、结婚证、被继承人死亡证等)。 d当事人表达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书。包括离婚意见书、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等。 (3)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书证与物证均应提交原件、原物,提交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但应当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翻译的中文译本。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录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当事人应客观、全面地提供证据,不得伪造、毁灭证据。 4、当事人应在收到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经济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并附理由和相关证据。逾期不交或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未被批准超过期限仍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5、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关键词:交通事故诉讼,诉讼证据要求,交通事故起诉,起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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