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本站公告: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营  ·西湖区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双份理赔;  ·西湖法院半挂车交通事故案,两份交强险范围内得以赔偿;  ·西湖法院代理原告,交通事故赔偿得以理赔;  ·在富阳法院代理对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不服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以翻案;  ·下城法院历时两年的交通事故案,最终得以赔偿  ·舟山交通事故案代理被告,不掏一分钱,全由保险公司理赔  ·关键字: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浙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计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郑君律师   收藏本站  
       法律咨询

联系人:郑律师
咨询热线:15372098360
                   1537209836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拱墅法院旁)

 首席律师  交通索赔常识
 交通事故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刑事犯罪
 交通事故案例  法律文书范本
 交通法律法规  伤残鉴定
 保险理赔  聘请律师须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中统一适用相关民事赔偿标准》的通知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20/3/23 9:42:31   来源: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点击:5764   [ ]
2020年1月1日起,湖州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管是湖州本地人,还是为外地人,只要侵权行为地发生在交通事故,都适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在区分城镇农村标准。也即,湖州地区将严格实行同命同价。湖中法办【2019】25号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文件,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中统一适用相关民事赔偿标准》的通知。
注意:是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1月1日后,不是指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起诉到法院的案子。
上一篇: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基本赔偿项目及标准》的…
下一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志试点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