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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中“私了”与“诉讼”的优缺点

作者:网络   时间:2014/11/29 10:31:45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4501   [ ]

    本文陈述的“私了”是指受害人、肇事方、保险公司三方不通过法院诉讼途经,而是通过三方私下协商并最终确定事故赔偿金额的过程,反之,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途经解决。
    “私了”的优点是伤者能快速得到赔偿款,但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私了”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所有赔偿问题,故此在选择“私了”时伤者应当确认病情已基本稳定,否则后续病变并产生高额医疗费将悔之晚矣。(虽然受害人可认为存在重大误解,并以此为由要求法院撤销“私了协议“,但此争议很大,存在较大风险)
    “诉讼”的优点是受害人能得到法律规定的合理赔偿,但缺点也很明显-时间过长,从立案,到开庭,再判决,一审不服还得二审,最终执行,其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数年,作为急需用钱的伤者无疑是雪上加霜。
     选择“私了”,还是“诉讼”,我们建议根据伤者病情、家庭经济条件及肇事方的经济条件、态度等综合情况确定,应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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