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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作者:网络   时间:2013/8/18 9:50:34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3964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认为:一般在以下条件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②被申请人有履行预付医疗费的能力;
③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
④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急需为限。
先予执行的诉讼请求是在交通事故伤者急需医疗费进行治疗,而公安机关尚未对事故作出具体责任认定和调解之前进行的。因此,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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