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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的当事人亲属所需费用如何赔偿?

作者:网络   时间:2012/12/11 8:46:38   来源:网络转摘   点击:5636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郑律师认为:参加事故处理的当事人亲属所需费用的赔偿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的其身份属于法定代理人因而一般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等。
    (2)限定赔偿的项目只有三项即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3)限定计算费用的人数为三人以内的予以赔偿,超过部分的费用自理。
    (4)参加事故处理的亲属原则上应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或离交通事故发生地较近的亲属;如果需要外地、国外亲属参加的事先应同对方当事人商量并经公安机关同意。
    (5)如果当事人、当事人的亲属无法参加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由公安机关指定代理人参加委托和指定代理人应有一定的手续其所需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不按本条规定解决必要时可以从当事人所得的赔偿费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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