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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6 23:02:37   来源:交通律师事故网   点击:8069   [ ]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认为:对于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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